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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环渤海等国内和国外客源赴内蒙古旅游,推进粤蒙、沪蒙“百万人互游”和京蒙协作旅游倍增计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出台了“旅游专列、包机”和“旅游招徕”两项专项奖励政策,对组织旅游包机、专列及招徕区外游客的旅行社企业予以奖励。 这项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春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区内外旅行社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并将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通过专列方式,一次组织300人(含)以上到内蒙古的直达旅行团,给予单程单列4万元奖励;通过包机方式,从区外和国外一次组织100人(含)以上乘坐同一飞机、自同一出发地直达内蒙古的旅行团,按照每航时3万元(含税)对单程单架给予奖励,超过30分钟(含)且不足60分钟的按1航时计算,单程单架最高不超过10万元。(旅游专列、包机团须在我区至少住宿1晚并游览1个A级景区)。 在政策期内,旅行社企业招徕区外入内蒙古过夜游客累计500人(含)以上的,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四星级旅游饭店住宿1晚、游览1个收费4A级景区的,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观看1台(含)以上驻景区收费演出项目的额外再给予每人10元补贴。
校对:张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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