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Veronica,生育健康网公众号
今年3月初,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年末全国人口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自然增长率为-0.60‰。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
鼓励生育是应对人口负增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本策略之一。
2023年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鼓励支持生育的提案议案,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其中,关于辅助生殖的利好提案议案也特别多。
围绕当下年轻人“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背后的实际需求出发,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建议完善生育社会支持体系。提案议案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设立生育现金和税收补贴、增设普惠制托儿机构、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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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建议,对辅助生殖技术的一些规定进行修订,“过去我们倾向于控制人口增长,现在倾向于鼓励生育,关于生育技术的规定应该予以适当修改。”他还希望允许满足一些医学指征或特定条件的未婚女性,适时保存生育力,婚育条件成熟后,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进一步完成辅助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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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卢伟英提议,在提倡适龄婚育的同时,探讨扩大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范围和人群,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并进行规范化管理。“海南可利用自贸港和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政策优势,在一定的范围内先行先试。”卢伟英认为,在探索“扩容”的同时需逐步完善法律制度、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综合保障等相应的多方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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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在2023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将辅助生殖医疗全面纳入社保”的建议》,由国家财政部门联合社保部门牵头顶层设计,尽快在我国全面整体将辅助生殖的所有内容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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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在2023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重视一孩生育支持的建议》。建议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育儿支持机制,允许0-3岁育儿家庭因家庭育儿需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建议家庭育儿阶段给予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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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马璐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修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提案》,建议提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立法层级,适度完善保护内容和程度。她建议在完善《特别规定》的基础上,同步系统修订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支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将生育成本社会化分担、男女共担家庭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建立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等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推动实现女职工劳动保护与平等就业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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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麒建议,要通过行政补贴、税收减免、保障性住房等措施,建立从怀孕保健到孕期分娩,从婴儿照护到学历教育等全流程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特别是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增加公立幼儿园和托育服务供给,提供多种形式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形成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网络。”此外,王麒还建议,要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将生育医疗待遇覆盖范围扩展到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明确将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纳入医疗保险,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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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在2023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生育配套公共服务供给,提高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的提案”,建议“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教育专项补贴,为第三孩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阶段的免费教育”。免费教育之外,甘华田委员还提出了延长男性生育假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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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界别小组《关于优化不孕不育问题关键支持政策 切实促进人口生育健康的提案》建议立足国情,逐步推进不孕不育相关经济保障政策,充分考量诊疗项目的普适性、成本效益和实施难度,分阶段、渐进式推动不孕不育诊疗费用纳入医保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如先纳入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基础性项目,取消相关项目医保报销年龄限制等,逐步建立起服务于不孕不育人群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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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在2023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提高婴幼儿照护质量 让家长安心送托的提案》,建议细化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坚持公益性,推进托育服务的普惠发展;健全育婴员、托育师培养培训体系,提升从业者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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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在2023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提案》。她建议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应该积极介入非婚生子女家庭,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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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祝连庆在2023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设立“生育文化节”,加强生育观念引导的提案》。他建议,在全国范围设立 “生育文化节” ,弘扬传统的“多子多福” “儿女绕膝” 等正向生育观。参照过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形式,在全国范围为三孩家庭颁发“三孩家庭光荣证”,传播多子女家庭的生育经验,减轻人们的生育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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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副区长张娣芳则带来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减轻育龄青年养育压力的提案》。张娣芳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台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各省、市、区因地制宜推进家庭托育点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基本参考,比如给予政府补贴,减少税费,提供场地、专业培训和奖励等。她还建议国家层面将家庭托育服务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专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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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党总支书记裴红霞指出,无人照护已经成为制约广大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为此,她建议加快制定托育领域的专门法规制度,深化完善政府支持体系,探索更多以奖代补、税收优惠、一次性扶持等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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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学院麻醉学系主任黄宇光建议,推进分娩镇痛护理在基层普及,同时在全国范围将分娩镇痛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独立收费,以推进快乐分娩舒适医疗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常规开展,惠及基层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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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建议,进一步强化孕产妇抑郁症等心理健康问题的常规筛查;加强社区医院产前、产后健康宣教;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协助疏导孕产妇情绪;以及强化对产后抑郁女性的社会支持,将孕产妇抑郁诊断与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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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院长蔡秀军表示,鼓励和支持生育需要发动政府、社会、企业、家庭多方力量,构成多元参与、共同分担的格局。首先,填补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产期的岗位缺口。教育、医疗单位的女职工比例较大,可探索建立跨区域、集团化的后备用工库,为同一区域或同一集团内单位调配人员提供支撑。其次,降低企业生育成本负担。根据生育女职工数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对雇用员工替生育女员工代岗、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的支出给予企业所得税抵扣。最后,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对生育女职工比例较大的企业和保障女职工生育做法较为突出的企业进行褒扬宣传,在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和优惠政策适用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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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调研后发现,我国生殖健康检测存在检测成本高、医院普及度低、检测灵敏度不足等痛点。他建议,在适龄人群中,尤其是育龄夫妇中,进行生殖道感染性病原体的精准筛查,确保孕前排查病原体感染,一旦出现感染,及时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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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乔杰建议,加强对育龄人群的医疗服务保障。在加强生殖健康知识普及、让不孕症患者尽早开展助孕治疗的同时,针对高育龄人群进行评估,重视高龄产妇身心健康,对并发症做好防护措施。围绕使育龄女性“能生、生好”,多学科要交叉融合,自主研发提升生育力的新技术及新产品,加快从实验台到生育力促进应用场景的国产化进程,从源头上改善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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