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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可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可杰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置,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7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前,被告人王可杰利用担任山东省桓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推动、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2.7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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