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给大家介绍了
点击链接查看哦!
每月缴费低至23元
图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在广州参加失业保险
只要你符合申领条件
可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那需要什么条件、材料?
怎么申请?
一起来看看吧~
灵活就业人员在广州参加失业保险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广州市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留扫描件);
3、以平台人员身份实际开展业务的证明,如平台app收入截图等;
4、根据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申报的灵活就业失业情形,收取“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
图源:广州人社
1、线上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网办渠道线上“不见面”申领。
➤为方便小伙伴申请,点击下方链接进入广州本地宝,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即可获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入口。
目前,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2070元。
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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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平台从事灵活就业,其中一个平台或多个平台中断灵活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是否可以领取?
答:不能,灵活就业人员若在其他平台仍可从事灵活就业的,不得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
2、什么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确认其不存在丧失失业待遇领取资格。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办理领取资格核对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到现场办理核对。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