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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2023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包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及单体财务报表执行半年度审阅、第一三季度商定程序和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
拟采购供应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不超过8年,在上述年限内可以不再招标。根据《重庆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香港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3年度法定审计报告审计师。具体原因如下:(一)安永是行业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主要服务领域包括审计、税务、战略与交易和咨询服务。(二)安永自2021年起担任我行法定财务报告审计师,对我行的基本情况比较熟悉,审计团队与我行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因此继续聘请安永对于我行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相当的优势。(三)虽然通过单一来源聘用安永,在价格谈判时因缺乏竞争我行会略有劣势,但是在现行的监管要求下,上市公司在正常年限内无故变更审计师可能会造成投资者的负面判断,如审计师独立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因此继续聘任安永有利于我行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