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义县消防大队
为满足南昌市安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消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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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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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卫安义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志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
2.年龄条件:报考专职消防员、管理骨干、通讯员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之间出生)。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应具有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有违法犯罪记录,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以及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3)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从事专职消防工作,被单位辞退的;
(6)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5.具备下列(1)(2)(3)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20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A1、A2、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灭火救援指挥经验、体能单项特长、写作拍摄、宣传策划等技能;
(3)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及部队退伍官兵担任过管理骨干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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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3月20日11:3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安义县龙津镇曹操山5号消防大队
咨询电话:阮皖平18670110009、单晓岭13657007963
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格。
(2)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个人一寸照片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材料缺少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报名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5.个人征信报告;
6.自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申请书;
7.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消防员或政府专职队员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2.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面试
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由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采取现场答辩方式(每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到三甲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核
由招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现实表现证明,必要时由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人员组织前往应聘人员所在派出所或所在学校(社区)实地审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入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聘用对象为中共党员的,需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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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大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原则上队员每周2天轮休,因消防工作职业特殊性如遇临时执勤战备任务,轮休时间会进行相应调整,待任务结束后视情况安排补休。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加班不作补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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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36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483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80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6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5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3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1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80 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6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4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2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 1320 元,其他队员为每月 880 元。
3.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均月基本工资的 2倍核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 3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3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1.2 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 5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5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2.5 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0.5 万元。
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附:安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