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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的海关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已被现行政策覆盖的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关于发布《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31号公告的公告.doc

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关发布”

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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