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统筹多方力量,依托信访、监察、仲裁“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搭建劳动者维权受理、调解、处置、联动的全过程闭环处理体系,实现了快速回应、快速调解、快速办结、快速反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国劳动保障报》宣传报道相关做法,费县人社局先后获评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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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综合受理体系
畅通便捷维权“直通车”
一是劳动诉求“一窗办”。设立诉求综合受理中心,配备10名专职人员,集中受理12345热线工单、现场投诉、仲裁平台线索、网络渠道案件线索、信访件及各级转办件,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是机构下沉“就近办”。将劳动监察、仲裁调解组织建在乡镇、社区和工业园区,成立劳动监察中队,建立劳动人事仲裁调解室,为劳动者就近提供劳动监察、争议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
三是简易案件“快速办”。对投诉信息进行即时筛选分类,现场开展简易案件调解工作;调解难度较大的,转交信访、监察或仲裁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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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多方调解体系
当好服务维权“贴心人”
一是建立“源头调解”机制。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定期联合办公,聚焦关键节点、重点领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引入律师、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欠薪案件争议调解,切实把问题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初期。
二是建立“案中调解”机制。成立“信访+监察+仲裁”协同联动的综合调解中心,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分析和综合研判,研究劳动者维权最佳处置方案,综合调解化解劳动纠纷,防止出现越级上访。
三是建立“专业调解”机制。设立法律援助站,仲裁员、监察员、援助律师集中办公,提供专业处理建议,指导劳动者正确选择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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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科学处置体系
跑出高效维权“加速度”
一是搭建全程服务处置模式。设立案件处置中心,采取先期执行监察程序询问调查、协调化解,后期通过劳动仲裁实施法律后援、跟踪问效的方式,为劳动者提供最优方案。
二是推行合理分类处置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优先通过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处理。对劳动关系不确定的争议案件,由劳动仲裁机构优先处理。对需司法途径解决的,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三是推行督查反馈处置模式。设立案件回访中心,建立即时评价机制,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初访,对回访不满意的案件及时反馈核实、继续跟进,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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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协同联动体系
汇聚有效维权“大合力”
一是建立联通合作机制。案件诉求综合受理中心、调解中心、处置中心可以共享案件材料及信息数据。信访、仲裁、监察部门实行案件生效处理结果相互认可制度,依法取得的证据,各方均可作为证据使用;依法查证的事实,各方均可以直接予以认可,减少重复取证,压缩办案时间。
二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实时召集信访、监察、仲裁三方参加的联合会商会议,互通案件信息和风险隐患情况,共同研讨疑难复杂典型案例,统一法律政策适用标准。
三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联合住建、交通、公安、法院等部门对群体性、突发性案件开展联合应急协作处置;对涉农民工工资等重大案件,实行联合会商、联合调解,及时妥善化解争议矛盾,推动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