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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00万元!
我市出台“招商新政六条”
重磅释放招大引强政策红利
今年,我市紧锣密鼓部署全年经济工作,着重强调要创新招商机制,大手笔施策撬动和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1月5日,《长治市促进投资奖励办法》出台,这是我市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真招实举,也是我市对外发出全力以赴抓项目强产业拼经济的积极信号。《办法》涵盖六条具体措施,旨在鼓励更多投资者在我市投资新建汽车、信息化大数据、通用航空装备制造、煤层气(瓦斯)勘探抽采、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制药、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军民融合、其他装备制造和现代煤化工等12大类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围绕积极引荐项目、调动投资决策人投资意愿、新建和加快引资到位、项目落地,促进财力增长等方面设置了多个奖项。“只要新兴产业好项目落户长治,达到一定规模、进度要求,从项目的引进落地、建成完工、投产达效、利税产出……全过程都要奖!”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办法》是在原《长治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基础上的进一步优化完善。 较之前奖励的范围更广,外来投资与市内投资享受同等奖励政策。从奖励额度来看,项目落地奖励上限有了大幅度提升,从原先的800万元、1500万元和3000万元三个等级分别提至1200万元、3000万元和5000万元,这样的力度魄力在地市级城市并不多见。特别是政府承诺、刚性履约,让我市招商奖励政策可感可触更具吸引力。据了解,近两年来,我市已3次集中兑现招商奖励政策,总金额达到9000万元。对直接引进新建备案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6‰实施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新建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奖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100万元;
对备案之日起二年内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分别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4%、5%一次性给予项目单位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分别为12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
对项目单位新建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项目,自纳税年度起,前三年,按其提供承接地可用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三年,减按50%给予奖励;
对迁入长治且在当地年度纳税5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特别奖;
对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行业20强企业在长治新建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或新设研发总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研发机构,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在长治,有项目可投、有领域可进、有利润可赚,投资信心倍增,劲头也更足了!”去年刚刚获得市政府投资奖励的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广辉看到我市新的投资奖励办法,直言,会尽最大努力把自己的“朋友圈”引进来,力争“种”下好项目,“长”出产业链。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