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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宝支付被罚没361.56万元,两责任人也挨罚

  中新经纬12月1日电 据央行网站1日消息,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下称:融宝支付)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6项违法行为,被警告,罚没361.56万元。

  图源:央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融宝支付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融宝支付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555252万元,罚款322万元。

  此外,时任融宝支付销售总监任某,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6.5万元。

  时任融宝支付常务副经理瞿某杰,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3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0.5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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