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明确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赛事组织与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加大参赛发动力度,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并做好本地区赛事组织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立地方赛,于5月15日前提交设立地方赛申请表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鼓励带动各地市科技金融分中心参与地方赛赛事组织工作。
▶支持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科技金融分中心积极承办大赛省决赛,于6月15日前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承办大赛省决赛意向表。
二、加强大赛创投专家遴选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和创投机构对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的省内外创投专家,可将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个人简历、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评委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投专家评委库,并根据评审需要邀请担任大赛评委。
三、加大大赛政策支持和服务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为参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完善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重点为本地参赛优质项目给予地方科技计划、科技信贷等政策支持,以及科技园区落地孵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支持,大力组织行业论坛、投融资对接、项目成果展、创新创业培训等活动。
四、广泛组织大赛宣传推广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要积极与广播电视、平面、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强大赛宣传,吸引更多民众关注大赛,吸引更多机构与企业参与大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申请举办专业赛事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3〕35号)精神,各地市结合自身产业和发展实际,积极申请举办相关专业赛赛事。赛事方案及相关地市科技部门申请函,请于5月15日前提交至工作邮箱skjt_guoyq@gd.gov.cn,我厅审核报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复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李丽娜、陈邦平,020-87683149、87687652
(二)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郭昳琦、汤明,020-83163891、83163911
(三)联系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504室
(四)电子邮箱
skjt_chenbp@gd.gov.cn
【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创业筑梦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三)承办单位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广东省科技金融促进会
(四)协办单位
各地市科技局(委)
各地市高新区管委会
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
广东省风险投资促进会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
(五)支持单位
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参赛条件
(一) 企业为广东省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 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 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 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大赛流程
▶大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项目参赛。
▶赛事流程分为报名参赛、资格确认、初赛、地方赛、确定晋级省领域赛名单、省领域赛、省总决赛、推荐晋级全国赛等环节。
(一)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三)初赛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登陆大赛官网开展网络评审工作,根据网络评审结果,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自行确定晋级地方赛的企业名单。
初赛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地方赛
地方赛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组织承办,包括答辩评审、尽职调查、推荐晋级省领域赛名单等环节。
1.答辩评审。地方赛组织单位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按照大赛评选规则自行邀请评委对入围地方赛的参赛企业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2.尽职调查。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统筹安排对本地市拟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晋级省领域赛资格。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3.推荐晋级省领域赛名单。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按照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要求,结合地方赛复赛或决赛成绩、尽职调查情况择优向大赛组委会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名单和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网上推荐或未附尽职调查报告的企业,不得入围省领域赛。未设立地方赛的地市,由大赛组委会统筹安排参赛企业参加综合赛区比赛,并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名单。
地方赛完成日期:2023年8月10日前
(五)确定晋级省领域赛名单
大赛组委会对各地方赛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告。通过公告的企业方可参加省领域赛,未通过公告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确定晋级名单日期:2023年8月13日
(六)省决赛
省决赛包括领域赛和总决赛两个环节,入围省领域赛和省总决赛的参赛企业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开进行比赛。
省领域赛和省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牵头组织,采用线下公开路演方式进行,比赛向观众全程开放,并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1.省领域赛。省领域赛由大赛组委会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组织,对推荐晋级省领域赛数量少的产业领域,届时视情况合并组织。省领域赛结束后,评选出广东省创新创业“百强”企业晋级省总决赛,届时视参赛企业数量做相应调整。
省领域赛日期:2023年8月14~30日
2.省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分别组织,不分行业领域。比赛结束后,依据比赛成绩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省总决赛时间:2023年10月前完成
(七)推荐晋级全国赛
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分配给广东赛区的名额,确定推荐晋级全国赛的企业名单,推荐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入围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五、评选规则
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参赛条件、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对参赛企业实行严格的参赛资格审查,并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程序及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行业及市场” “财务分析” “团队”等方面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筛选出最具市场潜力和投资价值的项目和企业。
六、大赛宣传
围绕全年赛事组织工作,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持续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七、奖项设置
届时视参赛企业数量做相应调整。
八、支持政策
(一) 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助。对往届广东省赛获过省级财政资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牵头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补助并重复参赛的企业不予以补助,如其获得全国赛一、二、三等奖,按照广东省赛对应等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当年同时获得省赛奖和全国赛奖的企业,根据获奖等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广东省赛对应等级补助标准给予一次省级财政补助。
(二) 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 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
(四)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 大赛举办期间将组织配套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包括股改、并购和上市等方面辅导培训、投融资路演等。
九、其他事项
支持华炬杯粤东西北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在华炬杯粤东西北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名次并符合大赛参赛条件的企业,经华炬杯粤东西北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根据比赛成绩分领域择优推荐不超过6家参赛企业,直接晋级省领域赛。被推荐企业须登录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和尽职调查。
End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