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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原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相关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文|财新 王石玉
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其中,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就是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据此前财新报道,此次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是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一部分,中央机构改革层面还有大动作。而现在尘埃落定,谜底揭晓:原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及办事机构不再保留,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并入新成立的中央金融委,并设立中央金融工委,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新的架构下“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责范围比此前大得多。新设立的中央金融工委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负责定夺大事,包括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 并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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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19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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