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马自强、唐利兵等人犯组织、强迫卖淫罪,抢劫罪等涉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案即 (2023)甘0502执恢31号、(2023)甘0502执恢36号案件过程中,因上述案件是涉恶案件,为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始终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真正把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当作长期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利兵,男,2003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天水市麦积区党川乡花庙村八角坪组,身份证号码:62050320030124573X。
未履行标的金额罚金99295.08元,追缴违法所得49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唐利兵隐匿、转移财产及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唐利兵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88227371 19993816908
特此公告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 甘0502执悬6号
本院在执行马自强、丁凯等人犯组织、强迫卖淫罪,抢劫罪等涉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案即 (2023)甘0502执恢35号、(2023)甘0502执恢44号案件过程中,因上述案件是涉恶案件,为确保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始终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真正把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当作长期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丁凯,男,2003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天水市麦积区渭滨南路新建巷20号2栋3单元402室,身份证号码:620503200307082919 。未履行标的金额罚金6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90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丁凯隐匿、转移财产及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丁凯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9388227371 19993816908甘肃省合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甘1024执悬1号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春凤与被执行人朱成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朱成浩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春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成浩,男,1989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李岭村,身份证号码: 622801198906111238。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朱成浩下落或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934-8518838 ;18109340758来源:合水法院、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