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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日前获悉,2月8日,山东银保监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银保监罚决字〔2023〕20号、21号),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28万元。同时,1名时任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银保监罚决字〔2023〕20号)显示,中意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系编制、提供虚假的文件、资料。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根据该公司提供的会计凭证,中意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向中意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银保客户经理李某新、李某凤、赵某滨、崔某伟、韩某等5人发放工资、佣金等共计1396051.85元,其中1179169.11元由银保主管何某囡归集后进行二次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与发放金额不一致。
处罚决定书阐明,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决定对中意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潍坊监管分局决定对时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玉斌警告并罚款4万元。
(凤凰网山东 能子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