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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12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12日消息,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证监会网站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德证券保荐的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东股份”)可转债项目,永东股份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同样因为涉及上述可转债项目,证监会决定对崔学良、潘登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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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中德证券是一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由德意志银行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德意志银行出资占比33.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66.7%。
永东股份成立于2000年,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致力于高品质炭黑产品、煤焦油精细加工产品和新材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