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

【IPO案例】非寄售模式下按月对账确认收入而非签收时点确认收入的合理性分析

日期: 来源:会计雅苑收集编辑:

 

版权声明

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公司公告,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问询问题


说明内销非寄售模式按月对账确认收入而非在签收时点确认收入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的差异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的一贯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问询回复


 

1、内销非寄售模式按月对账确认收入合理,符合行业惯例


内销非寄售模式下, 公司委托货运单位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签收确认,在对账日由公司与客户进行对账确认后,视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为与客户对账确认的日期。


公司结合主要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报酬转移时点、客户交易习惯、实操便利性及业务特点来确认收入,由于公司产品单批价值量低,部分产品需上线生产试用, 产品品质、数量及是否涉及品质扣款的情况, 需得到客户的最终确认。因为分批次核对确认的工作零碎、不经济,故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按月集中确认的对账条款。双方每月定期按照固定周期对产品的型号、数量、质量进行确认,并形成对账单据确认收入, 故内销非寄售模式按月对账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内销非寄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经对比, 发行人内销非寄售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奥士康、 骏亚科技和中富电路收入确认政策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2、内销非寄售收入确认政策报告期内未改变,保持一贯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内销非寄售收入在双方对账后确认收入, 公司与每个内销非寄售客户每月对账时点和对账周期基本固定,不存在随意调节对账时点和对账周期的情形, 且报告期内一贯执行。


对账时点为非寄售客户与发行人约定对账的时间,对账周期为非寄售客户签收发行人货物的期间,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内销非寄售客户的对账时点和对账周期基本固定,只有三家客户因其内部管理需求而有微调,且其全年销售收入金额较小,故该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



综上所述, 发行人对于内销非寄售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对账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据此确认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一贯执行, 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相关阅读

  • 天山时评丨紧盯脱贫群众增收这个硬任务

  •   岳燕云  脱贫群众生活又上新台阶——据石榴云/新疆日报报道,2022年新疆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4951元,较上年增加1608元,比全国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高609元,同比增长12.1%。
  • 多伦多免费报税福利活动来啦!!!

  • -吃货友情帮转北美最大金融信用社Desjardins联合实力雄厚的大型会计事务所加拿大时代会计事务所为TMU同学们送免费报税福利活动:Desjardins加鼎银行是北美第一大金融合作社。
  • 这很“武汉”!

  • 大武汉客户端 你能阅读、能建言、能参与 扫码尽情享受你的大武汉生活吧! 统筹:张颖 文案:沈欣 制作:王语哲 赵健 陈昌 【编辑:金鑫】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 飞书设局:进飞书易,出飞书难

  • “Develop a company as a product”。2015年11月7日,张一鸣在微博上如是写道。 此前,新立场曾在《出微软记》中论述过,张一鸣是“先技术、后商业”而非迷信模式创新的典型代表
  • 从31省份财政“年报”能看出什么?

  •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孙庭阳 | 北京报道2022年,31个省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值近4年首次下降,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仍有6个省份下降。据31个省份公布的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
  • 2022 年谁是退税之王,我成功退税8千多!

  • 「 静静地做自己,让世界发现你 」▼我国自 2019 年起,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每年年度汇算时,都会以「年」为单位,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3月1

热门文章

  • “复活”半年后 京东拍拍二手杀入公益事业

  • 京东拍拍二手“复活”半年后,杀入公益事业,试图让企业捐的赠品、家庭闲置品变成实实在在的“爱心”。 把“闲置品”变爱心 6月12日,“益心一益·守护梦想每一步”2018年四

最新文章

  • 事关子女入学!今日正式启动!

  •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发改社会〔2021〕177号)、《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杭教基〔2019〕5号)》的规定,我区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启动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