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踏上新的征程,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在谋篇布局中转思路、夯基础,在实干创新中求极致、勇争先,以“为民情怀、绣花功夫、精品意识、工匠之心”的硬核精神铺陈“止于至善”的检察底色,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用实用好法治这个最大“公约数”。
“初心事业”讲政治也讲法治
进一步转变检察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履职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是“初心事业”的永恒课题。
轻罪不是无罪,不能“不诉了之”,面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已跃升为排名第一的刑事犯罪的现状,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和预防“醉驾”案件发生,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于3月10日联合钟山公安分局出台《关于“醉驾”案件被不起诉人适用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探索“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将拟不起诉的“醉驾”犯罪嫌疑人转变为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人员,促进犯罪嫌疑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敬畏感,在社会公益服务中获得公众接纳和认可,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帮助犯罪嫌疑人实现正向转化,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巩固、深化已有工作经验,促使检察办案服务社会治理更加有力。
“朝阳事业”有力度也有温度
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用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是钟山检察“朝阳事业”的不怠使命。
在2022年自创法治微课《青春航线法律课堂》《我的法治课》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精品法治课”一等奖的基础上,趁着2023年2月开学季契机,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再度发力,将“开学第一课”送到辖区各个中小学。在钟山区第四实验小学,检察官结合自身办案经历,针对小学生的身心特点,揭示了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述了预防性侵的相关知识,并通过互动小游戏,引导同学们认识自己的身体,识别哪些行为属于性侵害行为,以及如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何有效地开展自我保护。
“虽然平时妈妈和老师也会跟我们说这些,但没有这么生动、震撼,这种互动形式的法治课很有意思,我们也很喜欢,希望检察官能多多来学校给我们上课。”这是课后一位女同学的感言,小小的法治种子在孩子的心中扎根,也将守护着他们远离侵害、健康成长。
“民生事业”保“主干”也保“枝叶”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长期存在的法律监督难、软等问题,是“民生事业”的责任担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2023年春节前夕,面对新年日益临近,寒潮天气进一步加剧,道路出行不便,农民工急切归家的情况,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四面出击,分头与劳动监察、信访等部门到欠薪企业进行座谈,向企业负责人告知恶意欠薪所面临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后果,并解释法理、说明事理、讲清情理,使多家企业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并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当场承诺日后依法经营,不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此次节前行动共督促4家企业支付143名农民工报酬共计262万余元。
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夕阳红事业”重守护也重关爱
贯通“案前-案中-案后”综合施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是钟山检察“夕阳红事业”的不变策略。
初春乍暖还寒,但法治宣传力度不能减。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2月17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多家单位在政府小广场开展“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宣传手册,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高息吸储等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普法宣传,使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为从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为,不断丰富和创新反诈宣传内容和形式,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撰写了《叶某某等四人诈骗案》,并被贵州省检察院选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据了解全省范围仅入选4件。典型案例的办理,推动守护“夕阳红事业”质效全面提升。
“枫桥事业”解“法结”也解“心结”
虚心听取群众司法需求和呼声,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是“枫桥事业”的默默坚守。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更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近年来,一些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仍然存在,尤其是农村地区贫困妇女儿童因案致贫返贫的现象尤为严重。基于辖区内困难妇女儿童主动申请救助较少的实际情况,钟山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协同发力的工作理念,推行主动探索案源、主动协同多方、主动建立机制“三主动”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依法能动履职,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
某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救助金发放后,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并没有“案结了事”,而是深挖案件发生根源,鉴于救助申请人父母离异,父亲常年酗酒,监护不力是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向监护人下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派出所、区妇联、当地村委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为防止救助金被侵占、挥霍或做其他用途,钟山区检察院积极与监护人、公安机关、村委会等就国家司法救助金如何监管、使用等问题进行座谈,达成《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确保救助金能真正用于被害人的学习、生活,该协议的履行,有利于保证司法救助金的有效使用,让被害人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新的使命要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执着,为党的检察事业稳步向前、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社会和谐长治久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钟山区人民检察院)
文字编辑/王小川
责任校对/郭灵莉
融媒合成/刘加飞
值班总监/杨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