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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鸭山发布收集编辑:双鸭山发布
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切实形成生态领域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3月31日,宝山区开展了“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巡林工作,共护林草资源。
工作人员一行先后来到新苑林业公司宝山林场和宝山中心林场,走进山林、走进办公楼,实地查看森林防火卡口值守、森林消防设备库、林长制落实以及护林员队伍建设等情况。随后,来到区直八一广场,助力“履行义务植树 共建美丽宝山”春季义务植树宣传预热活动的开展,在“全民义务植树”公众号平台现场注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义务植树行动中,切实提高全民植树的积极性,营造“植树造林、人人有责”浓厚氛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清明临近,气温回暖,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宝山区将加强森林防火业务培训,依托林长制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大范围宣传普及护林防火专业知识,严格值班值守,强化火源管控,开展检查督促,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提升护林防火专业能力,真正让“防得住、灭得掉”的安全网络拓展到乡镇、延伸到村社,全面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今后,宝山区将深化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在开展联合调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联合督办、森林防火、信息共享等方面挖掘合作空间,探讨新的途径,通力协作保护森林生态,进一步加强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问题上的协作配合,实现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有效衔接,加大依法惩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记者 李莹莹
编辑 关英
审核 张敏
监制 王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