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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普法收集编辑:青海普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规范要求,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包括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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