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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建设,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紧密结合“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坚决守住派出所纠纷调处化解的源头防线。
5月18日9时30分,振兴公安分局花园派出所接到110警情,辖区一刷车行内,房主母亲与店长发生纠纷,民警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了解,房主与刷车行经营者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内有明确标注,该房屋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刷车行经营者代缴,目前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前期因刷车行物品被雨水泡坏,造成的损失,经营者正在与物业协商。后期物业因物业费拖欠问题状告正在外地工作的房主,导致房主女儿征信受限,无法乘坐火车。事发当日,房主母亲来到刷车行理论,双方产生纠纷。为了解决该矛盾,民警首先联系物业先撤诉,三方协商解决问题。后于5月26日和6月15日分别回访,目前问题已妥善解决。
5月14日14时,花园派出所接到110警情,某店铺外的饰品摊位处,发生消费者与店家的纠纷,双方厮打在一起。民警赶到后,消费者已离开现场。为了调查事发经过,民警首先来到监控室调取当日监控视频,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经过民警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相互达成谅解,握手言和。
耐心调解,就地解决。多年来,振兴公安分局始终将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视作工作重点,真正做到了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
供稿 | 唐羽廷 摄制|康乐 组稿 | 蔡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