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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平度收集编辑:爱平度
平度人注意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严查!严管!严处!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驾乘人员安全出行,促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平度公安交警将在全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整治重点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科学布警,在市区重点路口固定岗位、重点路段流动巡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上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查纠整治力度,本着“逢违必纠、逢违必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接打电话、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灵活采取教育、提示、处罚等措施。同时,在人民路、常州路等主要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工作,规范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执勤人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要求立即整改,并通过系统平台,将违法信息进行记录;拒不整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安 全 细 节
关 乎 生 命
一 人 一 盔
守 法 骑 行
祸起瞬间 防患未然
请大家树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
头盔不仅要带上,更要戴上
还要系牢卡扣!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用生命安全换得一时舒适
最后的结果往往让人难以接受
在此
平度交警提醒
广大驾乘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十六周岁
后方载人不得超过12周岁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关键
平度交警将继续
守护您的出行平安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守法出行
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平度融媒编辑:梁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