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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曹县司法局、曹县人民检察院、曹县人民法院、曹县民政局、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县农业农村局、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曹县妇女联合会、曹县残疾人联合会九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了弱势群体合法权利救济渠道,优化了法治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对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3月24日,曹县司法局、曹县人民检察院、曹县人民法院、曹县民政局、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曹县农业农村局、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曹县妇女联合会、曹县残疾人联合会九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了弱势群体合法权利救济渠道,优化了法治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对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