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解了我们企业的燃眉之急!”近日,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收到了一封来自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法院的《信用修复证明》,别看这小小的一页纸,却让他濒临破产的公司起死回生,恢复正常经营。
2017年4月,被告某贸易公司与原告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法院立案,2020年12月法院开具《执行裁定书》,后因被告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终结了执行程序,高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账户被冻结,导致资金不能正常运转,给经营造成了极大损失,几乎处于停业状态。
今年以来,由于经济环境回暖,该贸易公司经营状况随之好转,但因之前的失信行为,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处处受限。正在高某为企业经营发愁之时,听说了夷陵区法院和区发改局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决定积极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申请后,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困难以及主动还款的意愿,组织被执行人与原告多次沟通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法院第一时间屏蔽了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解除了账户查封,并为该公司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让企业重建信用。
目前,该贸易公司经营逐渐步入正轨,在后续招投标、政府采购、融资贷款、评先表优方面恢复正常,切实享受到了信用修复改革的红利。
夷陵区法院、夷陵区发改局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改革以来,陆续出台了《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白名单”激励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落实信用修复正向激励文件,建立了立审执全流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退出机制。
下一步,夷陵区发改局、夷陵区法院将联合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推进信用修复“白名单”激励机制落实落地,整合力量多手段、全方位帮助“白名单”企业纾困解难,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信用助推法制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江治冲 林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