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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经视收集编辑:湖北经视
最近在陕西汉中的濂水镇,92岁的村民刘大爷,在自家农田里焚烧秸秆,村委会对其罚款100元,让家属以大爷的口吻手写了一份检讨书: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村委会委员李某某,让刘大爷拿着这份检讨书拍照,还把照片发到村民的微信群里,说是要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大爷的表情茫然、落寞。92岁了,应该是上世纪30年代,九一八事变那年前后出生的,西安事变的时候,差不多懂事了。活了快一个世纪,真是什么都见着了。收罚款的女干部,看样子是大爷孙辈的年龄。大爷低着头,毕恭毕敬的把钱交过去的样子,人伦和天理,都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
有村民说,看到这些照片,大家都在议论,认为写检讨不合适。还有村民说,刘大爷年事已高,平时也不怎么干农活,不知道为什么拿他开刀。其实不难理解,92岁的耄耋老人,都敢不给脸面,80多岁的人,就别拿年龄说事儿了,六七十岁的人,都不好意思把自己当老人了。
汉中南郑区秸秆禁烧办的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每年都有人不听劝,违反禁令焚烧秸秆,其中老年人占了70%左右。但再难管的事,也要依法来管。像这样公开示众羞辱人格式的执法,于法何据,于情何堪? 事后,濂水镇表示,村委会执法主体不当,予以纠正,退还100元罚金,相关人员被诫勉谈话。镇党委副书记带领李某某登门道歉,获得了谅解。看来,所谓的警示教育作用没起到,村委会自己反被教育了。【评论员:刘畅;编辑:郭睿;主编: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