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弹药是一种
杀伤力极大的武器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不仅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问题
还直接影响到社会安定
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夯实辖区社会稳定基础,山丹县公安局扎实推进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将管控和宣教融合推进、协同发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良好赞誉。
清泉派出所
近日,辖区王先生收拾老屋时,发现床底下有一团用报纸包裹的东西,打开发现是一些子弹。王先生因经常参与民警到社区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深知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看见子弹就主动联系社区民警,将子弹全部上交至清泉派出所。
在派出所,王先生将29发子弹交给了民警手中,民警对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工作,主动上交子弹的行为给予肯定和赞扬,并希望其宣传发动身边的群众参与到缉枪治爆行动中来,共同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下一步, 清泉派出所将持续推进缉枪治爆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行动,增强群众参与缉枪治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辖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陈户派出所
“警察同志,这是我今天收拾老房子的时候发现的,我听过你们的宣传,知道个人不能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送来交给你们我才放心。”近日,辖区群众张先生提着一个塑料袋急匆匆来到陈户派出所,取出子弹16发、雷管7发交给民警。
经了解,张先生发现子弹的老房子原来是父亲居住。父亲去世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他们也没有对房子里的物品进行过认真清理。近期,因为收拾闲置房屋时,意外发现了其父亲生前遗留的子弹和雷管。“这些子弹放在家里很危险,当时第一时间就想到交给民警处理,交到这里后,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了。”张先生说。
目前,上交的子弹和雷管已移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依规处理。在我国
非法持有或私藏枪支弹药
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如果发现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请立刻主动上交至当地公安机关
拒不上交的
一旦被发现
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