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规范化水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近日,灌云县检察院与灌云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阶段性联席例会。灌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灌云县公安局法制支队、交警支队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始,由灌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杰阐述当前危险驾驶类案件办理情况。结合我院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尤其是非现场抓获类危险驾驶案件时,发现县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取证问题,该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为了进一步规范此类案件办理,我院拟定了《非现场抓获危险驾驶罪证据收集指引(试行)》,在会议中,李杰阐述其中重点内容,并征求灌云县公安局法制支队、交警支队相关同志的意见。与会人员积极参与此类案件证据收集重点讨论,商定了《非现场抓获危险驾驶罪证据收集指引(试行)》最终内容,下一步将联合下发指引,对辖区内侦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接着,由灌云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振东,结合侦协办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就案件繁简分流、前科劣迹、党员身份材料等提出规范化要求,围绕盗窃、聚众斗殴等犯罪的电子证据提取、固定、封存、适格见证人选取进行重点剖析。
最后,与会双方针对本县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实务问题,如醉酒驾驶电动三轮车或四轮车如何定性、刑事和解工作重难点等进行了交流研讨。同时,本次会商还就“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工作以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达成共识。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有利于实现检警双方双赢共赢协作目标。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常态化组织开展疑难案件会商研判,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来源:灌云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