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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聚焦提升便利性、拓宽市场、规范服务,对“跨境理财通”试点政策进行再次优化。今天,《实施细则》正式试行。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2.0版本明确了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调整“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条件,新增内地投资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可选条件,支持更多大湾区居民参与试点。《实施细则》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将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同时将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纳入“北向通”合资格产品范围,以引导金融机构为大湾区居民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业内人士表示,“跨境理财通”2.0版本通过优化制度安排,促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大湾区居民参与业务试点将更加便利。投资顾问尹晓峰说:“《实施细则》试行后,将大大降低门槛,更多投资者可以参与到跨境通的业务之中。另外,从投资产品来说,预计产品数可以比之前增加到九成以上,产品线肯定是丰富很多,希望有更多的客户可以享受到这些理财收益。”
记者:黄伟新
编辑:陈珊迪
二审:谢萍萍
三审:谭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