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玉溪警方收集编辑:玉溪警方
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通海县秀山街道的罗某在7月至8月期间,在他人授意下,多次邀约自己的朋友,利用自己的手机和电话卡给指定人拨打电话,而他们拨打的电话极有可能是帮助实施电信诈骗。9月3日,民警将罗某等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罗某偶然间在某网络平台上刷到一条可以提供“赚钱”机会的短视频,通过私信和微信与视频发布者取得联系。7月13日,罗某首次邀约朋友林某“做项目”,根据对方提示添加一个QQ号,同时连线“幕后人”电话和受害人视频,由双方沟通,自己则充当媒介。罗某、林某按照此方法反复操作一个小时后,从中获利210元佣金,收到钱后两人就把钱分了。之后罗某又于8月邀约朋友杨某、林某、文某以同样的方式拨打电话获利。罗某、林某、杨某等5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某、林某、杨某等5人分别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警方提醒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被诈骗分子设计的高额利润陷阱所诱惑,更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银行卡、电话卡等,以免沦为实施违法犯罪等帮凶。
来源:@通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