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路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你是不是会敬而远之?当农用三轮车“升级”运输危险化学品,那无疑会成为“行走的炸弹”,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2023年8月25日,经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溧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何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3年5月,南通市某化学材料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将32桶异丙醇和5桶硝酸从常熟市运往溧阳市某精密装备有限公司,运费为700元。该物流公司老板何某便安排驾驶员驾驶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从常熟市某工厂提货送至丹阳市某物流园。
异丙醇和硝酸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里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异丙醇易燃,硝酸助燃,具有强腐蚀性,如果运输、保管不当或者行车途中发生事故,极可能对周围的人、车、环境造成严重损害。而且,两者属于不同种类的化学产品,运输时需要分别使用专门的车辆。为节约成本,加之五一期间车辆难以临时调度,何某便让其妻子在“运满满”APP下单,以此来运输危险化学品。
2023年5月5日,驾驶员刘某像往常一样在APP上找订单接活,恰巧看到何某妻子下的订单,显示货物为塑料桶,约重1吨。在与下单人联系后,刘某得知运输的货物是危险品,从丹阳市运到溧阳市运费为400元。
刘某一开始有所顾忌,因为运输危险品是违法的,但又觉得订单运费是往常的三四倍,试一下也未尝不可,于是抱着侥幸心理接下了单子。当晚七点多,刘某便驾驶农用三轮货车到达目的地。临行前,何某再三叮嘱刘某:“这次运输的货物是危险品,一定要小心,记得明天早点出发。”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刘某用油布将三轮车上的危险品遮盖起来,防止危险品被暴晒的同时也可以掩人耳目。5月6日早上六点,刘某便驾驶农用三轮车出发前往溧阳送货,全程约为88公里,七点多刘某成功将货品送至目的地。
2023年5月15日,溧阳警方在该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检查危化品运输台账时发现,5月6日,台账登记的运输车辆车牌与监控中的车辆车牌不符合,且监控显示有农用三轮车在公司卸货,遂案发。明知硝酸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仍用普通货车运输硝酸,涉嫌危险驾驶罪,2023年5月16日,溧阳警方将刘某抓获。2023年5月17日,何某投案自首。
2023年8月1日,该案被移送至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认定,2023年5月5日,何某明知硝酸和异丙醇为易致爆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网络运货平台“运满满”APP上发布订单,明知刘某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仍组织发货、装载安排其运货。刘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其普通三轮农用货车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收取何某400元运费后,听从其安排,将上述货物通过运输公路运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危及公共安全。
2023年8月25日,溧阳市检察院以何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2023年8月31日,法院判处何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通讯员:刘琪瑾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