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张磊报道)6月20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场特殊案件。
说其“特殊”并非源于案件,而是庭下的旁听人员。当天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8个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旁听了一起房屋行政强制拆除案件。
此案件为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市民王女士(化名)诉称,乌鲁木齐市某区征收办委托建筑公司对某地块建筑物拆除期间,将其尚未与征收办协商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拆除,要求确认征收办拆房行为违法。一审中,乌鲁木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征收办的行为违法。征收办不服,认为系建筑公司误拆,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该建筑公司为原审第三人参加庭审。
庭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和原审第三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合议庭征求各方意见,将在休庭后另行组织各方协调化解纠纷。如协调不成,则另行宣判。
旁听庭审结束后,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张磊摄
旁听庭审结束后,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这是庭审现场,也是‘法治课堂’。”座谈时,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邮政管理局五家单位负责人发言,谈感受、讲体会、说做法,纷纷表示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贯穿于为民服务全过程。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厅长乃比江·依不拉伊木表示,此次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旁听庭审,一方面是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体现司法公正透明,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各单位人员的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法治力量推动新疆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