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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鄠邑宣传收集编辑:鄠邑宣传
根据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鄠邑区委网信办从即日起,开通“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针对“自媒体”发布造谣传谣、有害、虚假信息、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坚决打击,从严处置,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专项行动受理范围
聚焦社交、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类型重点平台,特别是“自媒体”发布造谣传谣、有害、虚假信息、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
1.“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
主要包括:造谣传谣、炮制有害信息、恶意炒作。
2.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自媒体”。
主要包括:利用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的“自媒体”、利用信息内容假冒仿冒的“自媒体”、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的“自媒体”。
3.“自媒体”的违规营利行为。
主要包括: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造热点博流量、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
针对以上各类“自媒体”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网民和热心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方式
1.举报邮箱:hywxbjb@163.com
2.举报电话:84828082
3.鄠邑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