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为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检察院在全省启动提请“六长出题”工作,要求公益诉讼部门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和检察院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呈请“六长”为公益诉讼检察出题。经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请示,该县政协主席出题为“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
委员提案
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2023年2月初,金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开展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时,发现《关于加强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管理的建议》提案提到辖区室外健身器材存在管理维护不善的问题,存在安全使用隐患。
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提案委员取得联系,了解提案背景。检察官分析研判认为,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发生使用事故,对不特定人群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鉴于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可能遭受损害的风险,金湖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
益心为公
助力公益损害调查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初步调查,以及政协委员提供的信息,初步确定室外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配建点位多以村(居)委会、公园、绿地为主,并以此为排查方向,有效避免了“无头苍蝇”式调查核实。
同时,该院针对健身器材点位分散,难以覆盖调查的问题,创新依托团县委“乡村振兴”志愿者计划,发动村居工作人员、乡村振兴青年才俊等“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全方位调查核实。调查共发现22处100余套健身器材存在防锈油漆脱落、螺丝松动,零配件缺失、损坏、“超期服役”等一系列问题。
诉源治理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针对社会公共利益损害问题,金湖县检察院及时向教体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教体、属地政府及时采取更换、警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就该县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配建、管护等职责不明等问题,金湖县检察院向县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获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出台《金湖县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理办法》,明确配建程序、管护主体、职责权限等,进一步健全健身器材管护体系,补齐乡村振兴短板。
今年以来,金湖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政协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借助政协民主监督,促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2023年共向政协报送工作报告3份,获市、县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3次,进一步推动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
来源: 金湖检察
编辑:张渊琪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