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针对网民关于“野狗整治”的建议,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10月11日回复称,目前,犬只管理小组已部署开展秋季犬只专项整治行动,对流浪犬进行收容,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置。(据10月17日澎湃新闻)
10月11日的回复中,成都市公安局除了已经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外,犬管办还常态化指导成员单位,通过各种线下线上方式宣传文明养犬,如网民发现违法养狗行为,可以向属地街办、城管、公安进行举报投诉。大家此时回头去关注和讨论这则回复,崇州2岁女童被狗咬伤这一恶性事件的发生,无辜孩子遭受的重创,说明专项整治行动尚存在盲区,“野狗整治”举措需进一步完善。
城市养犬本就是生活中的矛盾易发点,这次事件过于触目惊心,伤害的又是孩子,引发了众怒。网友们不但希望当地尽快破案,对伤人犬只的主人从严处罚,让小区物业承担相应责任,而且也对自身和家人的安全感到十分担忧,希望各地相关部门都能够出台真正有效的措施,遏制养犬不拴绳,不管束,无证养犬等违规行为,而不是让法规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如果说,以前大家对于违规养犬的不满,更多的是源于这一行为对生活的滋扰、对规则的破坏,及其不可忽视的潜在风险,并没有清晰地意识到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那么,一个小女孩的不幸遭遇,则将不合法,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严重危害,赤裸裸地展现在大众面前。在看过那一幕之后,相信近日会有很多人,出门看到带狗的人,都会心有余悸,而这种安全感的破坏,可能会滋生更多矛盾和冲突。
昨天到今天,在社交平台和各种小区业主群里,大家都在讨论一句话:“我家的狗不咬人”,很多人都表示现在听到这句话就烦,总有些不按照规定管束犬只的人,用这句自以为是的话来拒绝守法,搪塞责任,不但给不养狗的人,怕狗的人带来极大的困扰,也让很多愿意文明养犬,不希望宠物被讨厌的主人感到无奈和烦躁。
事实上,法律的规定非常清晰,不管狗主人认为自家的狗是否咬人,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束犬只,否则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已经是被反复验证过的真理,法律如果没有配套的、相适应的约束和惩治措施,就很难发挥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作用。
10月17日上午,河南郑州市二七区严查未拴绳犬只,看到未拴绳的狗被直接抓走暂扣,执法人员面对养狗人的各种借口,直接表示:“出了家门,就属于公共区域!”赢得很多网友点赞,可见大家多么需要严明果断地执法,去根治这一长久存在的陋习,去保障公共环境的安宁。
对违规养犬的整治,不能只是因为有恶性事件发生了,就紧张一阵子,高压一阵子,而是要将执法和整治常态化,文明劝导要有效果,日常巡查要有举措,居民举报要有回馈,联合执法要有力度,要切实地遏制各种违规养犬行为,将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让居民在自己家门口散步、生活,能有足够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