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管“熊孩子”
先管“熊家长”
□潍坊融媒评论员 邵光耀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海淀一居民王女士购买一辆名牌轿车后,一直停放在小区停车场。某日她准备开车外出时发现,车辆前盖有很多细小的坑洼,挡风玻璃也满是划痕。经报警调取监控后发现,小朋友张某在停车场玩耍时踩踏了车辆的前盖和挡风玻璃。故王女士将张某的监护人张先生夫妇诉至法院。近日,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张先生夫妇赔偿王女士车辆修理费4万余元。
无独有偶,一段时间以来,“熊孩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大声吵嚷,甚至摇晃车椅、脚踹他人等行为,也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有人说,孩子还小,本就是好动坐不住的年纪,调皮一些也能理解;也有人说,年龄小不是祸害他人的理由,也不是脱罪求谅解的借口。
甚至于有些家长明明知道自己理亏,还要无理争三分,不是道歉和教育,而是不问是非、强词夺理,甚至恶语相向,毫无底线“护犊子”,甚至喊出了“孩子这么小,你跟他计较什么”这种把自身设于弱者的言语,引起了大家的强烈不适和极大愤慨。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熊孩子”之所以在公共场所做出出格行为,甚至损害他人利益,其背后都有“熊家长”的影子。家长的溺爱,让有些孩子在家里俨然成为了“小皇帝”“小公主”,一家人围着转,造成了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唯我独尊,不尊重他人。
子不教父之过。“熊孩子”背后往往折射出家庭教育的不到位。家长没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面对孩子的错误没有及时指出帮助改正,反而过于袒护,助长了“熊孩子”的气焰。所以要想管住“熊孩子”,还是要先管“熊家长”。
你不教育有人替你教育,别人可不惯着你。家长不管,法律替你管,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父母就要付出相应代价;对于不触及法律的行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强词夺理甚至恶语相向,势必会遭遇口诛笔伐。
对于年龄尚小、自制力还比较弱的孩子,其实大家都抱有比较宽容和理解的态度,但是如果强调无果,甚至有些家长纵容默许,最后害的还是孩子。管住“熊孩子”就要先管“熊家长”,毕竟学会克制、懂得尊重,也是人生的重要一课。
责任编辑:平小娜
来源:潍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