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8月4日上午,高密市民政局举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解读培训班。
培训会上,高密市社会福利中心安全管理员何琴解读了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制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随后参加培训人员一起观看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从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所安全设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7方面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在规范场所安全设置方面,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在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方面,规定明确,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安装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严禁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规定还强调,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符合地方性法规要求的可单人值班),且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培训结束后,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将8月份作为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月,各镇街区民政办主任要组织养老机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逐字逐句地通读全文,并清楚内容和相关要求,把学习的内容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二是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精准查找,科学治理;三是依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来源:高密民政)
编辑: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