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海某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义务。
2022年4月21日,某建筑公司与某物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某物业公司向新疆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149500元,后该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生效后,物业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建筑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物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是中小微企业,执行法官从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理念出发,联系双方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某物业公司还款期限延迟两个月。
两个月后,该物业公司不但未申报财产,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还玩起失踪,法定代表人电话不接,也不来法院说明情况。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于2023年6月16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拘传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还是不露面,多次打电话联系遭拒,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如实申报财产,且情节恶劣,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海某司法拘留15日。
6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与法警队配合在海某的家门口蹲守了两个小时左右后将海某抓获。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下,海某当场缴纳1万元,后被拘留的第六天,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建筑公司负责人联系,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物业公司7月15日之前再付1万元,剩余款项9月25日之前付清。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把双刃剑,面对暂时遇到困难、无故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行为的涉企被执行人,通过善意文明执行让双方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温暖和温情;面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仍然重拳铁腕,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杜绝以“优化营商环境”和“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
今后,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各类涉企执行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执行案件多元化解。(通讯员 海热尼古丽·图尔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