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持有的1200万股上市股票,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贷款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定期归还相应欠款,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到期后,被告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发现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拥有大额非限售流通股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证券开户所在地,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3000万股股票,同时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动偿还部分案款后未再履行。
为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经合议庭合议,确定将上述股票中1200万股股票,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并依法以起拍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为基础确定评估价,以分拆处置的灵活方式将1200万股分拆成40万股为一个单位,进行单独拍卖过程中,拍卖初始围观达2.63万人次,设置关注提醒157人,每个拍卖单位平均竞价达120轮,最终1200万股以50448000元成交。
目前,司法拍卖流程全部完成上述股票已顺利完成过户,本次对股票的执行是一种全新探究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多渠道加大司法拍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全面提升司法拍卖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努力实现执行财产价值变现的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