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成效。今年以来,蒙阴县按照临沂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三个维度”,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方式路径,狠抓作风整治,理顺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落地见效。
一、组织领导有“高度”,夯实“集中整治”基础。坚持把集中整治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推动,把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县委书记攻坚项目,主持召开3次会议、15次专题调研,专班化推进、实战化运行。一是高位推动,扩大整治范围。实行政府、纪委监委双专班领导,建立会商研判、联合督察、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构建起机制完善、系统联动、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信局、住建局创新纳入集中整治范围,成员单位增至15个,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打牢坚实基础。二是督促检查,摸清问题线索。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3个督导调研组,先后8次开展调查研究、督导问效,围绕《实施方案》和调研中发现的9个集中性、重点性问题,指导督促15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检、交叉互查、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系统执法队伍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确保问题查准查实。三是探索先行,推动建章立制。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填补上级政策与基层执行之间的制度空白,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检查、执法评估、联合执法检查、执法服务等4项工作制度,推动县内各执法部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有制度可依,有效减少了检查频次、提高了执法质效,市场主体满意度显著提升,凝聚起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二、阶段工作有“精度”,压实“集中整治”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一是创新“一月一主题”工作法。将集中整治行动与贯彻落实“法治临沂建设动态监测指标”创新性融合,探索“一月一主题”工作推进机制,确定推动基层基础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6个工作主题,并细化为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典型项目培塑、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25项具体任务,推动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等7项法治建设监测指数居全市前列,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影响法治营商环境、制约法治建设的顽瘴痼疾。二是创新“红黑榜”通报制度。推动集中整治行动与全县“提境界 勇担当 促跨越”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创新设立集中整治“红黑榜”,通过政企面对面交流、电话回访等形式,发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先后向4个执法单位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书》4份,召开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3次,推动了责任单位立行立改。5月份,将2个执法单位列入作风建设“黑榜”,倒逼责任单位提高重视、严格落实。三是探索开展亮诺践诺评估活动。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周期评估,对标对表上级要求,组织成立由法律顾问、企业负责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评估团队,对各阶段工作任务开展3次民主评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单位。创新开展亮诺践诺活动,全县各执法单位立足工作职责,围绕“我能为企业发展做什么”开展亮诺践诺,明确公开亮诺内容、群众评诺渠道、跟踪问效方式,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督导问效有“力度”,推动“集中整治”提质。坚持把开展集中整治与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以提升执法满意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成效检验整治工作成果。一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根据不同执法部门业务工作特点,探索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成立法治督察组,推动开展专项法治督察与监督检查,借助12345热线、信访投诉等方式广泛搜集问题线索。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与4起行政执法案件办案人进行谈话核实,对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澄清了案件事实。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关键任务风险提醒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执法关键任务风险提醒机制,配套出台《行政诉讼案件提醒机制》,对存在行政诉讼败诉风险、行政执法投诉集中的3个乡镇和执法单位发送提醒函,告知风险内容,要求立即查找自身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强化法律风险规避能力。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宣传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信息宣传机制,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印发15期“行政执法集中整治工作简报”,依托“蒙阴发布”公众号设立“法治蒙阴建设”宣传专题,下设“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回复解答社会、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类问题和突发应急事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