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驾驶员抽烟罚不罚?深圳交警调查通报

在深圳,如果驾驶员开车时抽烟,会被以存在妨碍安全行车行为处罚款300元,记3分。

6月9日,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发布的一条关于“抽烟驾驶”的微博激起了“千层浪”。交警博文中,图片是一名坐在驾驶室内右手夹着一支烟的男子,文字是“知道这支烟多贵吗?”

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转发近8000次,评论3000多条。而在评论中,记者发现,同样是一名驾驶员开车抽烟的照片被霸屏。

与交警微博内容不同的是,网友霸屏的图片是一辆警车,警车车牌为粤B4098警,车辆后玻璃上印有“南头派出所-3”字样。图片中可以看出,驾驶位置上一位身穿蓝色制服的司机将手伸出窗外,手上夹着一支烟。

事件持续发酵,网友评论炸了锅,在交警随后发出的微博中,都有网友以这张图片进行的评论。记者看到,评论中夹杂着调侃、戏谑,嘲讽,而更为理智的声音,是呼吁深圳交警能够正面回应,通报调查结果。

6月11日,深圳交警发布调查情况:

“针对网友举报的警车驾驶人开车抽烟的情况,经核查,其中一宗发生在2013年,已过追溯期。另一宗因发布人无法提供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无法录入系统处罚。我们已将情况抄送车属单位加强管理。同时,也感谢大家的监督!欢迎大家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我们将依法查处。 ”

(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视频)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