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新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刘桂菊报道

日前,经辽宁省政府同意,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调整后的《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同步公布了《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评审清单》),推动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与原全省清单相比,新调整的《清单》包含中介服务事项181项,其中涉及住建、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未纳入原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38项;涉及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整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名称,以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名称,共计114项;删除3项中介服务事项。新公布的《评审清单》,共11项评审事项,其中涉及发展改革部门4项、自然资源部门3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1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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