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帮赌博网站洗钱,42名嫌犯被抓

公安部6月13日在京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公安部6月13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上获悉,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帮助境外赌博网站进行“洗钱”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冻结涉案资金580余万元。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巡视员、副局长张宏业介绍,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又称聚合支付,聚合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及其他服务商等接口,非法对外提供综合支付结算业务,系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所谓“绿色通道”,社会危害严重。

张宏业通报,2018年5月,福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发现,以肖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大肆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帮助境外赌博网站进行“洗钱”活动,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迅速查明为肖某团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通道的系北京某科技公司。该公司无正规注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牌照,利用肖某提供的“四件套”(包括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密码器)等公民信息批量注册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支付账号,搭建多个非法支付平台,帮助肖某团伙大肆进行“洗钱”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抽取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佣金。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专案组在福建、北京、河北等地陆续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公司股东倪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42名,冻结涉案资金580余万元,一举捣毁了为网络黑灰产业提供资金通道的“第四方支付”平台。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黄浩也在发布会上介绍,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依托支付宝、财付通等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户或个人账户,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通常情况下,使用这些非法支付平台的是一些赌博、诈骗和淫秽色情等团伙、人员,为规避监管,他们只能通过非法支付平台层层转账。

黄浩提醒,由于“第四方支付”平台没有支付许可牌照,且由个人组建,没有资金安全保障,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在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时,要认准合规合法的网络支付平台,不要轻信平台虚假宣传,不要随意扫来源不明的支付二维码,避免将个人资金转入此类非法支付平台,谨防上当受骗或个人财产损失。另外,在下载安装相关手机软件时,如发现涉嫌赌博、色情等内容,要不参与不传播,并积极向警方举报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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