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 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严明执法办案纪律规矩,持续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公信力,近日,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涉企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对2018年以来办结的涉企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查评议,认真查摆和解决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涉企案件评查以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为重点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为核心,践行服务发展、政法先行政法工作理念为导向,重点解决涉企执法司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完善执法司法风险防控体系,促进政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设性执法司法。

案件评查坚持自查自纠与复查抽查多级评查相结合

采取查阅案卷、调查核实、听取汇报、集体评议、出具结论等方式进行。评查活动按照“不回避、不遮掩、突出重点、有错必纠”原则要求,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措施适用是否妥当,纪律作风是否扎实等二十多项内容对涉企申诉案件,两代表一委员关注的涉企案件,反映办案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涉企案件,反映违法适用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的涉企案件,反映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执法、机械办案、涉案款物处置不当等涉企案件多维度进行严格反向审视评查。

案件评查坚持剖析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

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要求,对评查发现的个性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及时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整改到位。对执法司法办案理念、作风、行为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剖析,探索完善规范办案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降低、消除办案风险,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案件评查坚持评查质量与业务考评相结合

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评价功能。通过对案件质量等级的评定,将结果纳入单位整体和政法干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追究、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期来源:平安法治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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