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安又推出37条便民利企新举措

本报讯(记者周梅)6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按照公安部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部署,结合山西实际,近日,山西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2019年山西省公安厅便民利企37条措施》,在全省掀起了新一轮深化公安“放管服效”改革新高潮,以更好更快捷地服务全省广大民众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新出台的《2019年山西省公安厅便民利企37条措施》,是在去年制定出台便民利企36条措施基础上,通过对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和推出的37条便民利企措施,其中包括便民措施20条,利企措施17条。分别涉及公安机关承担行政审批的公安治安、交通管理、公安禁毒、公安出入境、刑事侦查、食药侦查等方面的工作。

37条便民利企措施

1.开展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我省户口居民可直接在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业务,符合迁入地准入条件的即可办理户口迁入,不再需要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和《迁移证》。

2.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

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的落户政策。

3.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

我省户籍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后,可向受理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4.实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

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选择满意的相片。

5.为企业开设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绿色通道”。

各地公安机关为辖区用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开设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绿色通道”,当事人提供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公安机关予以优先办理。

6.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

为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由群众提供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信息、优先制证服务,确保及时领取证件。

7.完善单位集体户制度。

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市场等非直接用工单位,提交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人数达到10人以上且配有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的专(兼)职户口协管员,均可申请设立集体户。

8.建立完善派出所集体户制度。

每个公安派出所设立至少一个集体户,进一步解决群众符合迁入条件但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的落户问题。

9.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的“全国通办”出入境管理新政。

切实为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晋申办出入境证件提供“就近办”、“轻松办”便利。

10.实现自助办理港澳台旅游签注省内“全覆盖”。

各县(区)公安出入境受理点全部配备港澳台旅游签注自助一体机,为广大群众办理赴港澳台旅游签注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1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1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1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1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在太原、临汾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全部120个试点城市)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其他地市开展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准备工作。

1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1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1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1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1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会同税务部门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20.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强化与行政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合力,维护食品药品企业合法权益,守护人民群众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

21.开通“精准服务企业”平台。

平台集企业办事、车辆通行服务、网上110、企业家服务、企业员工服务、企业安全环境、惠企查询、企业安全防范、投诉举报、法制服务、微信信访等功能于一体,将公安服务管理延伸前置,让企业办事不用找人、不用找关系、更便利、更周到、更安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

22.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23.用章企业符合规定申请刻制公章,印章刻制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

24.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

25.公章刻制备案不再由用章单位办理。

企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并采集印章刻制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印章刻制单位在印章制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将印模信息、用章单位信息等报送公安机关备案,用章单位无需到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26.压缩保安行业许可办理时限。

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27.精简保安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28.精简保安培训许可证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29.精简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30.申请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企业和群众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材料。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内。

31.旅馆、歌舞、游艺、棋牌、洗浴、印章、印刷、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及房屋出租等场所、行业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报送有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

32.依托“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提升对企业治安防范工作的服务水平。

33.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涉企、涉商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以打击“村霸”、“行霸”、“市霸”、“业霸”等为重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强买强卖、盗抢施工设施的“盗抢骗”涉商涉企犯罪活动,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进企业、进厂房、进商铺”的宣传活动,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4.微量、微次购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审批网上办理。

一年购买一两次或几年购买一次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用单位购买备案网上办理,无须往返公安机关。

35.易制毒化学品企业首次入网资质审核网上办理。

本省企事业单位申请加入山西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资质审核网上办理,无须往返公安机关。

36.麻黄素原料药购用前置审批网上办理。

省内企业只需通过“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省公安厅收到材料后进行核发,企业自行下载打印即可,无须往返公安机关。

37.依托省公安厅“一网通一次办”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平台,积极为企业人员出国(境)从事紧急商务活动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