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项督察

根据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方案》具体安排及要求,2019年6月17日至21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警务督察员专家库的警务督察员组成12个督察组,以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座谈了解、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区12个盟市司法局、部分旗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以及各监狱、戒毒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共实地走访93个单位,听取工作汇报38次,召开各级座谈会68次,查阅档案、资料800余册,个别谈话700余人次(其中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500余人次、罪犯、戒毒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200余人次),发现亮点88个,问题121个。

从督察总体情况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司法厅党委的统一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单位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培育出较好的工作亮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督察中也发现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再提高,二是宣传发动需要再深入,三是线索摸排仍需再深挖,四是“打伞破网”力度有待再加强,五是制定整改方案需要再完善。

各督察组根据工作实际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担负政治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完善制度措施。要针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确立责任主体,全力以赴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细做实。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策划,广泛搭建各类平台,开展有声有势、有影响的集中宣传活动。四是进一步深挖案件线索,实现攻坚目标。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持续加大在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涉毒线索摸排的工作力度,要在线索摸排靶向性、针对性上下真功夫,用线索的数量和质量,来展现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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