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遗落七万多元 司机拒还民警帮忙找回

出门打车不小心把随身物品落在车上,这个时候失主肯定会非常着急,急于找回失物。王女士就遇到了让她伤透了脑筋的事,她装有七万多元现金的行李箱落在了出租车上。

6月19日,太原市长风东派出所接到王女士的求助,说自己在太原南站乘坐了一辆出租车,由于下车的时候比较忙乱,自己的行李箱落在了出租车上,并且行李箱里还放着自己的贵重物品。





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联系到司机,事情就会得到解决。可是当民警联系到司机之后,司机的答复却让王女士着了急。

根据王女士回忆,自己的行李箱的的确确落在了出租车上,怎么会凭空消失呢?无奈之下,在民警的帮助下,王女士来到了客运办,调取了监控录像。





从监控视频中民警了解到,王女士的行李箱确实落在出租车上,并没有凭空消失,只不过是司机见财起意,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没人会发现,才出此下策,准备将王女士落在出租车上的行李箱占为己有。

丢失的财物失而复得,王女士对民警也是感激不尽,在离开派出所前,王女士也是反复对民警道谢。





都说拾金不昧是美德,可如果捡到财物拒不上交,不仅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也会给自己惹上麻烦。好在出租车司机最终上交了王女士遗失的财物,最终民警对涉事的出租车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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