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千里之外传来的照片,看到野生苏铁在原生地广西被妥善安置,检察官们欣喜不已,一颗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至此,高密市首例涉野生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初步完成生态修复,14株野生苏铁“回家”了。
石山苏铁又叫山菠萝、少刺苏铁,是现存最古老的种子植物之一,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是地球上幸存下来的珍贵“活化石”,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公众了解不足或受利益驱使,非法采挖、收购、出售野生苏铁等保护植物,致使野外种群遭受严重破坏。它们不会说话,更需要我们来为其发声。
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高密市民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非法收购并出售野生苏铁。后公安民警将王某查获,并从其家中扣押涉案苏铁。经鉴定,从王某处查获的苏铁中,13株系野生石山苏铁、1株系叉叶苏铁,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中的一级保护植物。
获悉该案后,高密市检察院立即与高密市公安局沟通,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此外,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以公益诉讼为主导,同步进行刑事诉讼审查和民事公益诉讼审查,及时收集、固定有关证据,并围绕民事诉讼证据要求,确定补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办案过程中,14株野生苏铁的生存状况时刻牵动着检察官的心。检察官联合公安干警邀请农林业专家对涉案苏铁长势进行鉴定,并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基于恢复性司法理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涉案苏铁运回广西原生地进行养护。目前,高密市检察院对王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野生植物,守护生物多样性,就是守护我们更加美好的明天,我们都不是局外人。下一步,高密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公安、林业、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不断提升公众对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以检察力量为生态安全筑牢保护屏障。(来源:高密检察)
编辑: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