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8日电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19年6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提前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通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六b排放标准。
针对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等问题,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七问七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有利于提升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此外,提前执行国六排放标准也是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要求。
此外,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到,在《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的3个月内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附: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七问七答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
(中新经纬APP)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