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接连发生车辆自燃,交警:“自燃季”注意这几个先兆

扬子晚报网7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成刘 吴敏) 天气炎热,眼下,进入汽车“自燃季”,7月2日,南京接连发生车辆自燃事件。交警部门在提醒广大车主多注意汽车养护的同时,也发出提醒,切记注意自燃前的先兆。

7月2日上午9点左右,南京交警七大队栖霞中队接到报警,称栖霞炼油厂菜场门口一辆苏A牌小轿车着火自燃,车上无人。交警闻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有无人员伤亡的同时,紧急联系了厂区消防队及负责片区的城管人员。之后,交警带领执勤人员将围观的群众疏散至安全距离,并配合消防人员将火扑灭,最终及时有效地控制住火情。随后,交警通过平台联系到车主,车主赶到现场后看到车辆被烧的面目全非,一脸郁闷。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3点,南京高速交警七大队接报称,一辆安徽牌照厢式货车在宁连高速六合南枢纽附近突发自燃。交警到达现场时看到货车车头已被大火覆盖,应急车道浓烟滚滚。交警一边做好安全防护引导过往车辆通行,一边协助车主搬运车上鸭苗,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因为救援及时,车上鸭苗安全转移未受火情影响。最终,赶来的消防人员将大火扑灭。据驾驶员介绍,他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头冒出浓烟,便赶紧停车用灭火,但火势发展很快根本无法控制。

交警部门针对以上两起案例发出提醒,眼下已进入汽车“自燃季”,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电路的检查,多注意汽车养护,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此外,汽车自燃前也会有一些前兆,比如仪表盘不亮,水温过高,行驶时有异味,冒烟等现象,遇到这些情况时,驾驶员要立即寻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发现车子自燃后,要立即关闭电源并离开车辆,在等待救援过程中,先使用灭火器灭火。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急于打开引擎盖,这样会导致空气助燃,正确的做法是先通过车辆前部的缝隙使用灭火器向起火的地方喷,等火势减弱后再打开引擎盖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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