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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庐江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庐江县人民调解员县级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从健全调解机制、完善调解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等多方面给予调解工作强有力支持。
构建四级网络。构建县、镇(园区)、村(社区)、组(个人调解室)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县级人民调解中心、镇(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按照有标识牌、印章、纠纷记录簿、统计合账、工作场所的“五有”标准落实到位。
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和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警民联调作用,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服务保障有力。县财政负责保障警民联调员、行业性调解员、个人调解室经费补贴,对需要镇财政承担的部分及镇调解员补贴,每年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列入镇级人民调解工作考核,保障调解员补贴按规定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