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人的宅基地能确权吗?

农村土地确权,更加明确了农民朋友的对土地拥有的权利,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更加稳定、严格的加强土地的管理,为农村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长期定居在农村的所以农村户口居民,通过合法的途径,在农村获得宅基地并修建好房屋,那非农业户口在农村的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确权呢?

非农业户口居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经过本村村集体出具证明,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是可以依法确权登记的,但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备注栏中注明:该处宅基地使用人非本村村集体成员; 要是通过继承获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所用权的新农业户口居民,在确权登记的时,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备注栏中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非农业户口居民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手段拥有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可以继续使用该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得重新翻建、扩建,宅基地上的房屋坍塌、灭失后,由村委会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村民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禁止非农业户口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修建房屋,更不能为这类占地颁发土地使用证,如果是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得的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符合确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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